果然,人来了。两人假装认真挑选口红。店员说:“您要是喜欢这一款,不好意思恰好没货了。我能推荐您别的吗?”她就说好,店员于是拿出另一支,道:“比如这一款好看,正好有货。”
然后她自然假装试口红,再给裴清璋看看,然后心满意足,一人一只,拿着收据,付款离去。
其实口红不是她的目的,收据也不是。她的目的是那句话。
“比如这一款好看,正好有货。”好看是救出来了,有货是已经安排好走。这就够了。
裴清璋毫无察觉,全程都在走神,神态堪称平静安详。照这样,她的确也说不清楚裴清璋有没有问题了。但至少她能确定裴清璋没有主动害她的打算,否则,裴清璋得有贝蒂·戴维斯的演技。
这么一想,汤玉玮觉得挺高兴挺满意的,但也有点儿失落。外面是晴天,暖洋洋的太阳照在人身上,舒服非常。“多好的一天啊。”她说,极其想要得到裴清璋的回答。
然后裴清璋是等了一会儿才说,“是啊。多好的天。难得。”
她望着裴清璋的侧脸,周围的花草树木人来人往都渐渐失去了颜色。
“走吧。”良久之后她说,“我带你吃好吃的。”
“都叫你破财了,还让你请客?”裴清璋笑道,那笑声在她听来有些苦,像是糖放少了的咖啡。“还是我——”
裴清璋忽然站住不往前走了,她顺着裴清璋的眼神,看见前面走来一个浑身上下从烫发到高跟鞋都新潮时髦的年轻女子,正笑盈盈地对裴清璋招手,“是裴学姐,好久不见!”
年轻女子一边向她们走来一边摘下墨镜,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这才展露出来,“今天有空过来逛街吗?好久不见啊。”又看一眼汤玉玮,“这位是学姐的朋友吗?”
她快速看一眼裴清璋,发现裴清璋的表情不大好看,但还是转过来对着自己,“这是我朋友,记者,汤玉玮。这位是我的——学妹,万小鹰。”
叫万小鹰的姑娘对她伸出手来,两人极是客套地握手寒暄。她一边应付万小鹰“汤姐姐何处高就”之类不咸不淡的问题和说这些问题时语调里过度的热情——好像一下子把天气从三月末提到了六月初一样——一边观察一旁的裴清璋的表情。按理,她不该怀疑,冒出来的怀疑也转瞬即逝,毕竟裴清璋那副不太高兴的样子并不像是事先与这人有约定,反而是明显的、十分不愿意看到对方却又不能直接拒绝的自我压抑的表情。“嗨,我们这行也就这样,我的愿望是能扛着相机到处拍我喜欢的照片,可谁知道现报馆也没几个钱呢,相机我都好久没见了!”她笑,万小鹰也笑,那种呵呵呵呵的劲儿,一看就是社交场上的老手,“不知道万小姐在何处高就呢?”
“我?”万小鹰更笑起来,“我们那地方,说出来怕不太合适哦!”不太合适?她正要追问,眼角也快速地瞥见了裴清璋细微的皱眉,“极司菲尔路,76号!是不是不太合适啊!”
万小鹰说完还看看周围,然后两眼带笑地望着她,“有时候在街上一说,什么事也别干了,只能被人看着盯着,逛街也逛不成!”
她也笑着,嘴上说着一样不咸不淡的话,什么“哎呀这怎么说呢”什么“这估计也没有谁听见”,用眼睛快速观察万小鹰。说实在的,万小鹰很漂亮,和大世界百乐门的舞女相比,毫无前凸后翘,甚至有些平板,却有另一种吸引力,尤其是当她招摇过市地走来、带着几乎完全不把周围人放在眼里的自信向自己靠近的时候,那种无所畏惧镇定从容,好像整个市面上的人都惶恐了害怕了都轮不到她——这人在76号里难道还是个人物?要真是,自己怎么不知道?
万小鹰还要说,裴清璋却突然出来打断,说还是赶紧去吃饭吧,下午还有些事。她会意,遂假装不好意思地和万小鹰告别。走了好一段路,快到吃饭的地方,她假装忽然想起似地问:“这个万小鹰,是你大学时的学妹?”
“不,不是。”裴清璋否认得十分干脆。
“那她叫你学姐——”
“她是我学速记的时候认识的。”裴清璋干脆站住了转过来对她说,“班上大部分人都只会说汉语,有的还只能说方言,只有我和她会外语,被老师点名,所以互相认识。别的人我都忘记了。”
“外语?她会说的是——”
“对,日语。”
说完裴清璋长长地叹了一口气,“我倒真想假装我不认识她,可惜不能。她记性好,我也好,何况这样的人,装不认识,也没有好处。”
就是贝蒂·戴维斯也没有这样的演技。汤玉玮想。
“走吧,吃饭,我可要把我的口红钱吃回来,哈哈哈哈!”
她何必怀疑,她想,这样的怀疑对她半点好处也没有。
作者有话说:
{36}孟浩然《夜归鹿门歌》
{37}周璇的丈夫严华的妹妹
第十章
汤玉玮给她买的那支口红,之后她一直都没用,就放着,放在抽屉里,有点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