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那至少……”陶念眼睛一亮,“让我带你去看看我长大的地方嘛?”她细数着记忆里的坐标:“后街的老书屋,好吃的小吃街,这里的海鲜都特别新鲜……还有岚岛的海,我很久之前就像带你来看的……”
林知韫望着陶念她发亮的眸子,终是败下阵来,轻轻点头:“好。”她伸手,指尖掠过陶念的衣领,细致地替她整理好,动作温柔得像拂过一件珍宝。沉吟片刻,她抬眸,轻声问道:“只是,念念……如果,我是说如果,真的碰巧遇到了你认识的人,你准备怎么对别人说起我?”
陶念眼神闪烁了一下,随即露出一个带着些许狡黠的笑容,试探着说:“那……我就说,你是我在大学时认识的,特别照顾我的学姐,好不好?”
“好。”林知韫的嘴角微微上扬,勾起一个极浅却了然的弧度。她轻轻握了握陶念的手,“我们走吧。”
两人踩着吱呀作响的木楼梯,走进那间藏在巷尾的旧书屋。墙面剥落处露出暗黄的旧报纸糊痕,前排书架铺满了教辅和练习册,后面的旧书,封面卷着毛边,像一群被遗忘的旧友。空气中浮动着纸张老化的微酸气息,混合着灰尘与墨香。
“回来过年啊?”老板从堆满旧书的柜台后抬起头,眼镜滑到鼻尖,手里还捏着一本正在修补封面的《故事会》。
他认得陶念,每年春节都能见到这个从外面城市回来的、没有口音的姑娘。
陶念笑着应声,转身对林知韫轻声说:“每次回到岚岛,我都会来这儿转转。”她的指尖划过书架边缘,“这里总有些意外之喜——绝版的诗集、缺页的小说,甚至还有带批注的旧课本……”
她停顿了一下,目光掠过一排排书脊,像是穿越时光回到了过去:“还记得吗?我高中时被刘宏伟摔坏的那本《孽子》,后来就是在这家店的角落找到的。”话一出口,她忽然意识到什么,眼睛微微睁大,带着几分好奇望向林知韫:“对了,你后来补送我的那本精装版……到底是在哪里找到的?”
林知韫的唇角勾起一抹浅笑,眼神里藏着温柔的秘密:“不告诉你。”
陶念佯装生气地轻推她的手,却被林知韫反手握住。书店顶灯投下暖黄的光晕,将两人交叠的影子拉长在斑驳的地板上。
林知韫的目光掠过一排排书架,指尖轻轻划过书脊,最终停在一本封面素雅的书上。她将它取下,是那本《此生,你我皆短暂灿烂》。书是竖版的繁体字,她翻阅了几页,眼神渐渐专注。
陶念凑近看她专注的侧脸,轻声问:“看什么呢?让你这么入神?”
“这里。”林知韫将书稍稍倾斜,指着一行铅字:「你曾是那个用水灌满花瓶拯救蝴蝶的男孩。你教会我:有时被给予温柔的感觉,恰恰证明你已被摧毁。我怎能不爱你?因你是最终对我说:看啊,看看你受伤的地方。那才是你最鲜活的所在。」[1]
“这种悖论,写得很妙。”林知韫点了点头。
“买下吧。”陶念说,“等回到晋州,你读给我听。”
随后,陶念带着林知韫拐进码头旁一家招牌褪色的老店。塑料棚顶挂着渔灯,空气里浮动着海水与蒜蓉混合的咸香。老板娘认得陶念,直接用方言招呼:“老样子?”
一盘蒜蓉粉丝蒸扇贝被端上桌,陶念掰开一次性筷子,磨掉木刺,才递到林知韫手里。
蒸汽氤氲中,她开始描述:“我小时候,总是觉得夏天的岚岛是薄荷味的。正午太阳最毒的时候,渔民会把渔网摊在礁石上晒,空气里全是海藻腐烂的腥气。我和表妹、还有我哥就躲在榕树荫里,舔五毛钱的绿色薄荷冰棍……”
她边说边利落地剥开一只斑节虾,将完整的虾肉放进林知韫碗里:“下午三点退潮后,礁石滩会露出密密麻麻的牡蛎壳。我们常带着铁钎和桶去撬,手指总被划出血口子。但晚上喝到外婆煮的牡蛎粥时,又觉得值得。”
林知韫安静地听着,陶念顿了顿,又继续说,“其实大多数时候都是一个人。高中以前,我总是一个人坐在教室最后一排,放学后也是独自回家。很多人觉得我性格奇怪,不愿意和我成为朋友。直到高中遇见你,才第一次觉得……原来有人可以这样懂我。”
“大学时我整天忙着打工和自习,和室友也只是点头之交。读研后认识了瑾年姐,总算有了能说上话的朋友。”她转回目光,深深望进林知韫的眼睛,“但现在回想起来,最庆幸的还是高中遇见了你,更庆幸,毕业后我选择回到晋州。”
林知韫抑制自己想握住她的手的冲动,“我也庆幸,念念。”她的声音像初夏的风,“庆幸你足够勇敢,一步步走到了我面前。”
天色逐渐暗了下来,她们沿着石阶走向海浪低吟的沙滩。咸涩的海风掀起陶念的衣摆,林知韫伸手将她揽近,整理着她被风吹乱的外套领口。
夜晚海边的人不多,陶念脱掉鞋袜,赤脚踩进沁凉的沙地。潮水裹挟着泡沫漫过脚踝,又在退去时带走沙粒,将脚印抚平成光滑的滩涂。
她突然转身面向林知韫倒着走,张开

